全所各职工:
凡在2009年患病就诊过的职工,请将下述材料备齐后交至医务室进行理赔。截止时间为2010年1月20日。办理健康医疗保险赔付所需具体材料以及详细说明,请参考附件内容。
保障管理办公室(医务)
二〇一〇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