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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0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的通知
2010-03-19 16:01:39 | 编辑: | 【 【打印】【关闭】

根据国家人社部关于《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与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人员具备条件:

1. 在外留学一年以上,学有所成,新近回国工作;

2. 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 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有培养发展前途;

4. 申报项目属于领先水平,具有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良好经济效益。

二、资助方式和经费额度分三类:

(一)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为10-20万元人民币。资助回国留学人员从事国家重点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新技术研究开发等项目。

(二)优秀项目资助,额度为5-10万元人民币。资助回国留学人员主持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

(三)项目启动资助,额度为2-5万元人民币。资助新近回国或即将回国的留学人员,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

三、申报时间及材料

1. 请于3月29日前将《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一式五份交所人力资源处,电子版发送到shenwei@mail.sic.ac.cn

2.表格请从http://www.chinatalents.gov.cn中国留学人才信息网“科研经费资助”下载。

联系人:沈 卫

电 话:52414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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