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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
为做好2010年春节期间各项安全工作,确保节日期间全所平安、和谐,根据2月8日所综合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春节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强化责任意识;在进行常规安全检查的同时,要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检查,做到认真细致,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1)要重点对涉及核、化、生、爆、毒等有害物品以及其合成制剂的检查,确保科研生产安全管理;
(2)要重点对消防安全、用水用电安全、防盗安全等有关防范措施进行检查,确保公共安全管理;
(3)要重点对重大科研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确保设备设施安全管理。
发现情况要按照我所“突发事件上报方案”及时报告。
2、节日期间,所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3、节日期间,长宁园区如需加班,请报科技一处审批,并报保障管理办公室备案。嘉定园区的假期加班工作,由嘉定中试基地统一安排。
综合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二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