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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硅酸盐所被评为2010年度长宁区“环保绿色示范小区”

发布时间: 2011-06-10 10:49 | 【 【打印】【关闭】

2011年6月5日,长宁区环境保护局组织召开了“6.5世界环境日”宣传表彰会议。会上,作为对中国科学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长期认真履行国家环保法、落实环保措施的表彰,长宁区环保局向上海硅酸盐所颁发了 “2010年度长宁区环保绿色示范小区”的奖牌。

“环保绿色小区”评选标准和条件主要体现在组织实施、环境建设、环境管理、环境宣传与公众参与等方面,具备一定的符合环保要求的硬件设施,建立了较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和公众参与机制;在日常生活中注重节约资源、爱护环境;注重科学方法的运用,特别在环境保护、节能减排方面有理论创新或实践创新,并形成节能减排的好方法,好经验。

上海硅酸盐所制定了《环境保护实施细则》,明确相关责任,严格坚持环保安全教育,回收、利用废旧化学试剂并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确保专项环保费用。废水、废气、噪声等环保控制因素历年达标。在注重环境面貌改善的同时,还深化完善节能减排措施。改造大楼内照明装置为节能灯,安装定时开关,课题组单独加装电表,单独核算用费,及时更换了地下水管漏水管道,治理了淋水塔噪声问题。此外,保障管理办公室还与园区绿化、保洁服务、环卫部门、下水道疏通部门签订了责任书,这些措施确保了硅酸盐所成为一个环境优美、和谐稳定的绿色园区。

保障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