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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硅酸盐所与嘉兴市人民政府、平湖市人民政府签署共建平湖新材料中心(二期)协议

发布时间: 2012-05-24 16:41 | 【 【打印】【关闭】

5月22日,由嘉兴市人民政府、中国科学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平湖市人民政府三方共建“中国科学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平湖新材料中心”的签约仪式在平湖市圣雷克大酒店举行。上海硅酸盐所党委书记、副所长王龙根,副所长杨建华及各职能部门和研究中心相关负责人参加了本次签约仪式。出席签约仪式的还有嘉兴市副市长柴永强、平湖市副市长陈晓明、浙江中科院应用技术研究院院长陈秋荣、中科院上海分院科技处副处长章文峻等领导以及平湖天一集团公司和江西广晟稀土公司的相关负责人等。

签约仪式由平湖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曹国良主持,平湖市政协主席徐春林致欢迎词。平湖新材料中心主任、上海硅酸盐所结构陶瓷中心研究员王士维介绍了共建平湖新材料中心协议的内容。中心(二期)的建设任务和目标是继续依托上海硅酸盐所的科研成果和人才资源优势,利用嘉兴、平湖的区位和交通条件,发挥浙江省的体制优势、资金优势和市场优势,构建新型的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平台,探索有效模式,促进硅酸盐所和相关高校院所的科技成果在平湖转移转化,成为中科院在地方的重要技术转移中心和成果转化基地。

签约仪式后,王龙根发表了讲话,他指出,在嘉兴市、平湖市各级政府和中科院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在中心员工的共同努力下,中科院嘉兴中心平湖无机非金属材料分中心(一期)的各项工作都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绩。在透明陶瓷金卤灯管产业化方面,建成了“五件套”和“一体管”两条生产线,获得了2项核心发明专利,制定并颁发了上海市企业标准和国家建材行业标准各一项,在全行业获得推广应用;浙江中科天一照明有限公司获得了科技部中小企业创新基金、浙江省新材料重大专项等五个产业化项目。在粉体处理研发平台建设方面,获得浙江省引进大院大所与企业共建研发平台项目支持,对国产粉体处理后,粒度分布和烧结活性达到了国外高质量粉体的水准,并可用于一体管的成型。此外,推介了2个项目在平湖转移转化,帮助浙江中科天一照明有限公司获得了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积极开展吸引和培养人才工作,联合平湖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和经济开发区在平湖中心共建了博士后流动站等。

王龙根指出,平湖新材料中心的建设,必将大力促进科研成果在地方的转移转化,为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做出新的贡献;也必将不断提升硅酸盐所在地方的科技影响力,为研究所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新的历史机遇。

在签约仪式前,平湖新材料中心还召开了新一届理事会会议,选举王龙根同志担任法人代表和理事长,并通过了由王士维研究员继续担任中心主任的会议决定。

签约仪式现场

签署共建合作协议

党委书记、副所长王龙根发表讲话

             所地合作处

                  结构陶瓷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