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职工尚未填写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提醒通知

发布时间: 2019-12-25 09:34 | 【 【打印】【关闭】

  截止20191213日,部分职工尚未在个人所得税APP上填写2019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是否在年度工资里做了专项附加扣除,可以通过新一代ARP系统查询个人“应发工资”明细,是否有“专项附加子女教育_累计、“专项附加赡养老人_累计” “专项附加住房贷款利息_累计”等项目显示。 

  如职工未填写专项扣除附加信息或选择个人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的,不需要做任何填报,可以于次年31日至630日期间到纳税地税务局直接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相关通知及具体步骤请参考以下OA办公内网链接内容:http://172.16.16.62/docs/docs/DocDsp.jsp?id=16430 

    

  人力资源处、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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